小作坊关乎大民生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高明出手!
时间: 2024-07-31 22:47:32 | 作者: 产品系列
目前高明区已建成集中加工中心1个,辖区内1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进驻集中加工中心并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已落实100%建立监管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制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生产经营行为。
依据《佛山市高明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方案》,将食品生产小作坊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实行最高风险等级D级管理,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纳入《高明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公示。每年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高明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生产品种为酱卤肉制品、熏烧肉制品,产品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每年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100%全覆盖监督抽检,合格率100%。
结合传统节假日消费特点,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暨安全生产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辖区内16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100%,且每年参加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