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卤类肉制品(国家监督检查)
时间: 2024-12-23 14:02:05 | 作者: 产品系列
检查规模:北京、河北、天津、内蒙、重庆、安徽、山东、四川、陕西等9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的40种产品。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酱卤类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检查根据成果得出,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悉数合格,问题大多散布在在小型企业。
防腐剂和着色剂超支严峻有6种产品防腐剂超越规范定量规则。国家规范规则,肉制品加工中能添加防腐剂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但肉灌肠制品残留量应≤1.5g/kg,其他产品应≤0.075 g/kg。经查验超支最严峻的产品到达1.811g/kg,超越规范定量(≤0.075g/kg)的24倍。还有两种产品检出苯甲酸。规范规则,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还有两种产品添加了着色剂胭脂红,规范规则,胭脂红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
复合磷酸盐超支有4种产品复合磷酸盐超支,国家规范规则,肉类食物复合磷酸盐的定量应≤5g/kg。检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复合磷酸盐含量高达6.88g/kg。因为复合磷酸盐有必定的坚持水分的效果,有的企业为添加出品率,过量运用磷酸盐。
食物标签不符合规则规范规则有15种产品的标签标示不合格。主要是在标签配料表中没有标示食物添加剂,如亚硝酸盐、复合磷酸盐等。国家规范规则,食物标签中应该标示产品的姓名、规格型号、出产厂商称号、出产厂商地址及电话、配料表、保质期、出产日期、贮藏攻略、出产根据的规范号等。